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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17日对龙游百渡纯娱乐城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
龙文综罚字〔2023〕03号
当事人:龙游百渡纯娱乐城(吴可成)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U
法定代表人:吴可成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人民南路158号五楼
当事人龙游百渡纯娱乐城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违法行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应当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符合《浙江省文化市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情形,现决定对于龙游百渡纯娱乐城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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